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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你的兵,以后便自成一营

    二人一前一后,朝着孙传庭的中军大帐走去。

    这里井然有序,静谧森严。

    一排排火盆烧着上好的木炭,火光稳定而明亮,将整个营地照得通透。

    火光有些刺眼,沈泽下意识地眯了眯眼。

    不远处,几名骑手正轻声安抚着自己的战马,用刷子细心地梳理鬃毛。

    这些战马膘肥体壮,远非自己那些东拼西凑来的坐骑可比。

    营中巡逻的士兵,身上穿着统一制式的布面甲。

    虽然算不上精良,却也齐整划一,透着一股正规军的气势。

    相比之下,沈泽身上那套从徐虎部下扒来的陈旧铁甲,就显得格外扎眼。

    甲片上还残留着干涸的血渍与厮杀的划痕,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终于,两人停在一座明显比周围帐篷更加高大宽阔的主帐前。

    赵宇脚步一顿,侧身抱拳。

    “督师有令,只见沈团练一人。”

    沈泽颔首,独自掀开厚重的牛皮门帘。

    帘后,竟还有一层薄薄的丝绸软帘,隔绝了外面的寒风与尘土。

    这等细节,于乱世行军之中,已是难得的讲究。

    帐内温暖如春,炭火无声地燃烧。

    没有想象中的刀枪林立,也没有肃杀的将官环伺。

    孙传庭已经卸下甲胄,换上了一身宽松的绯色官袍,正伏在案前,手持狼毫,专注地书写着什么。

    案头的烛火,将他的侧脸映照得轮廓分明。

    听到脚步声,他并未抬头,只是淡淡地开口。

    “赵宇,是本督下狱前的参将。”

    一句话,便解释了他与赵宇的关系,也点明了他为何会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外人的话。

    孙传庭终于放下笔,抬起头,那双锐利的眸子直视着沈泽,带着一丝审视。

    “他向本督提起你时,本督只觉得匪夷所思。”

    “数百乡勇,夜破十万流寇大营?徒手接箭,阵斩百余官军精骑?”

    孙传庭的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这世上,当真会有如此神勇之人?”

    这便是他最初的想法。

    荒诞,离奇,像是说书先生嘴里才会有的故事。

    “但亲眼见了你,本督……信了。”

    他的目光在沈泽身上缓缓扫过,仿佛要将他从里到外看个通透。

    那份沉稳的气度,都昭示着此人绝非池中之物。

    孙传庭拿起案上刚刚写好的一封信,吹了吹未干的墨迹,语气萧索。

    “当初本督奉诏出狱,陛下在平台召见,问本督荡平贼寇,需多少兵马?”

    他看着沈泽,眼中闪过一丝昔日的豪情。

    “本督言,五千精兵,足矣!”

    可话锋一转,那豪情便化作了满腔的苦涩。

    “可最后,到了本督手上的,却只有五千官军!”

    他脸上浮现出一抹苦笑。

    精兵与官军,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沈泽默然。

    他心中明镜似的。

    这五千官军,恐怕早已被拖欠粮饷,克扣装备折磨得没了锐气。

    不过是一群外强中干的样子货。

    而另一边,这两年,李自成的流寇势力却愈发壮大!

    孙传庭要用这样一支军队去对抗闯王,其艰难可想而知。

    “不过……”孙传庭的眼神重新亮了起来,他将那封信递向沈泽。

    “好在,你你加入了我们官军!”

    “安平乡团练使,这是高适才给你的文书。从今日起,你便是朝廷在册的团练百户,也算是我官军中人。”

    他话音未落,又从案上拿起另一份早已备好的文书。

    “而现在,这是本督给你的第二封册封文书!”

    沈泽的瞳孔微微一缩。

    他接过文书,展开一看,目光瞬间凝固。

    文书的末尾,赫然盖着总督三边军务关防的朱红大印,旁边还有一个略小的私印——孙传庭!

    孙传庭说得云淡风轻,可沈泽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从见面到现在,不过两次!

    这位手握西北军政大权的三边总督,竟直接将自己一个白身,提拔成了大明朝廷的正牌将军!

    “讨贼都尉,领安平营!”

    这不仅仅是一个名号,更是实权!

    意味着他沈泽从此可以独领一营,不再是地方上的团练,而是真正被纳入了朝廷的作战序列!

    从百户到都尉,看似只升了几级,但在军中,却是从低级军官到高级将领的质变!

    连跳四级,一步登天!

    从此以后,他的人马可以名正言顺地领取朝廷军饷,获得统一调配的武器甲胄!

    这手笔,堪称惊天!

    “你的兵,以后便自成一营。”

    孙传庭看着沈泽震惊的神色,满意地笑了笑。

    “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沈泽压下心中的波澜,缓缓吐出三个字。

    “安平营。”

    安平乡,是他麾下三百民兵的家乡,也是他在这乱世最初的根基。

    孙传庭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意外。

    他本以为,像沈泽这样的少年英雄,会取一个如破虏,神策之类威风凛凛的名号。

    却不曾想,竟是如此的质朴。

    从戎多年,他见过无数将领为自己的部队取名。

    却极少有人,会用麾下小卒的家乡来命名。

    这份心意,比任何豪言壮语都更能收拢人心!

    孙传庭眼中的欣赏之色愈发浓厚,他站起身,重重地拍了拍沈泽的肩膀。

    “好一个安平营!”

    他心中的那点疑虑已烟消云散。

    有勇有谋,进退有据。

    更难得的是,还懂得体恤麾下士卒。

    此子,乃帅才也!

    “回去准备吧。”孙传庭的笑声中气十足。

    “明日一早,随本督同赴潼关!”

    沈泽脸色凝固了一瞬。

    去潼关?

    沈泽比任何人都清楚,孙传庭此番出关,将是他一生中最惨烈,也是最后一次的豪赌。

    一场倾尽所有,却最终满盘皆输的血战!

    后世史书,对这一战的记载,只有四个字——大败而归!

    而这一次,历史的巨轮,竟要从他沈泽的身上,硬生生碾过去!

    帐内,死一般的寂静。

    孙传庭没有看到沈泽脸上的异样,他已然坐下,神色平静地蘸饱了墨,开始书写下一封军令。

    沈泽低头,看着手中那份墨迹未干的册封文书。

    “讨贼都尉,领安平营!”

    此刻,这十个字,仿佛有了千钧之重。

    这不再是一纸功名,而是一份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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